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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女子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被行政处罚

澄海公安 澄海公安 2022-05-04

驾驶机动车需佩戴安全头盔,这是每一名摩托车驾驶员应懂的交通常识。近日,区公安分局交警机动中队在开展交通整治“百日行动”,一名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头盔且脚穿拖鞋的女子拒不配合民警的执法,上演了一场激烈的抗法“闹剧”。

5月12日上午,区公安分局交警机动中队在澄华街道新兴华路开展交通整治“百日行动”时,发现一名驾驶摩托车的女子未佩戴安全头盔且脚穿拖鞋,遂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。当执勤人员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,该女子表示未携带证件出门。于是,执勤人员按照规定准备依法暂扣其车辆,并告知其可携带相关证件到机动中队处理时,该名女子拒不配合,情绪十分激动。由于该名女子拒不配合执法,执勤民警在依法对其三次警告无效后,对其采取强制传唤带离现场。

随后,该名女子林某君(女,55岁,澄海区澄华街道人)被移送澄华派出所接受调查。在派出所民警及其家属的劝说教育下,林某君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,并对自己的过激行为进行深刻反思,表示今后将主动配合民警执法,支持创文工作。


目前,林某君因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,被澄海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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